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的原则,保证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417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7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582,河南省招生代码:6192。

学校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

第三条我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我校的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省教育厅验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我校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我校成立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我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实施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招生工作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和高职扩招补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第九条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次单独招生计划400人,计划类型分全日制和弹性学制,其中全日制计划安排一个专业30人,弹性学制计划安排9个专业370人,实际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单独考试招生执行过程中,分类分专业计划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使用。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A、B、C三类,A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B为新型职业农民(含村“两委”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致富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等)可报专业类,C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等)群体可报专业类,考生须按个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相应专业。

第四章考试、考核及录取办法

第十条考核科目及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全日制计划类型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科考试;报考我校弹性学制计划类型的考生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免文化素质考试。

2.报考全日制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满分150分,语文80分、数学70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以普通高中或中职的课程标准为基础,侧重考察学生的思想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等,其目的是测试考生所具有的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潜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值为150分,其中:笔试60分,面试90分。

4. 按A、B、C三类考生实际参考人数和招生计划之比分别划线、分别计分、分别录取。录取时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模式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十一条免试入学

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即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向我校书面申请免试入学,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将相应证书交我校招办。学校招办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并报教育厅备案。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随非免试考生一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五章招生程序及考试安排

第十二条志愿填报

1.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4日18:00。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所高校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同类别专业间调剂(A、B、C三类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在规定填报志愿时间内最多可进行两次志愿修改,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志愿信息。考生凭本人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我院招生代码6192。

2.2019年11月21日-22日考生自行在我校招生网(http://zs.hnshxy.cn)上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11月23日按考试时间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我校参加考试。

3.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传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考试安排: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

在学院花园路校区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卷。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生类型

9:30—11: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所有报名考生

14:00-16:00

文化素质

(语文数学综合知识)

全日制考生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录取信息为准,并在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接受考生查询。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严格按河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我校学费标准:会计专业33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3600元/学年。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此次录取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已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日期入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请假未取得学校同意或者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注册后,我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高职扩招二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65821035、65821077、65821079

传真:0371-65821036邮编:450008

学院网址:http://www.hnshxy.cn

招生网站:http://zs.hnshxy.cn

学院微信:shxy1955

招生qq群:228956970

学校(花园路校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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